学前教育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二.学制学历
 
  1、3+4制本科(初中起点)
 
  2、3+3制大专(初中起点)
 
  3、3年制中专(初中起点)
 
  三.课程设置
 
  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社会学、儿童文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声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学前儿童卫生学、幼儿保健学、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相关课程。
 
  四.就业方向
 
  在幼儿园、托儿所、早教机构等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等方面工作。
 
  五.招生条件
 
  1.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年龄在14-20岁之间;
 
  3.双眼视力4.8以上;
 
  4.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形象气质良好;
 
  5.无纹身,无前科,无传染性疾病,县级以上医院取得健康证明;